安振牌 新风机 代理 加盟政策
代理政策及说明:
为规范市场,与代理商达成良好合作平台,安振空气净化事业部特对代理政策及平台做如下说明:
1、代理商拥有区域内独家经营权。
对于签约代理商,总部根据级别给予其在所属区域内独家经营权,对其在该区域内的利益进行严格保护,不允许任何非本地区代理在代理商区域内销售相应产品及窜货经营,总公司对其代理的区域市场给予价格及市场双重保护。
2、代理商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及经销商
签约代理商在所属区域内经营过程中,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及经销商,市场区域内原有下级经销商归上一级代理管理。发展经销商的数量将作为公司总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3、总部统一市场零售价
为保证市场正常运营,总部统一市场零售价,加盟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可享有为下级经销商供货的利润差价。
4、区域总代理条件要求:
A、代理人或者团体代表须是代理区域户籍;
B、区域总代理必须具备店面或者办公场所;
C、代理人或者团体代表最好在所代理区域有一定的固定资产;
D、代理人或者团体必须是国家合法公民;
E、有现行分销网络或者团队的团体或者个体拥有总代理的签约优先权。
5、公司总部广告宣传支持。
公司总部将通过网络、广播、报刊、电视媒体、杂志等多方渠道对公司品牌及产品进行大力宣传,实现产品、品牌同步提升,并及时将有关信息迅速传达给各级代理,解除代理商的后顾之忧。对于特殊区域市场,代理商可向公司申请报销宣传费用。
6、市场支持、营销策划支持。
公司将根据代理商自身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协助代理商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营销计划和市场方案,并提供相应的宣传品、礼品和培训资料。代理商在运营过程中,根据当地市场经营情况,可向公司总部申请协助当地市场开发,及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总部申请协助在当地组织开展招商活动。
7、强大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作为生产、研发型企业,安振公司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和产品研发能力,并拥有强大的技术力量,所有与安振公司合作的代理商、经销商都须到公司总部进行技术理论、空气净化知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参加公司考核;培训期间食宿由公司负责。针对特殊情况的客户,可向公司申请派人进行实地技术指导及现场培训。
8、完善的年度销售返利政策。
(1) 年度销售额达10万以上的,返利额度2%;
(2) 年度销售额达30万以上的,返利额3%;
(3) 年度销售额达100万以上的,返利额度4%;
(4) 年度销售额达200万以上的,返利额度5%;
(5) 对各级代理商返点,由公司年终统一结算,返点将以货款形式冲抵。
注:如代理商、经销商在运营期间内出现以下情形者,公司将不给予兑现返点或者在实际返点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给予折减:
A、代理商、经销商在与公司合作期间,经营、销售其他品牌同类型产品的;
B、在经营过程中,对非所属区域内发生窜货现象的;
C、在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完成既定基本任务量的;
D、在经营过程中,未对终端促销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培训的;
E、在执行售后服务工作时,遭到客户投诉,对品牌造成恶劣影响的;
G、在经营过程中,不能配合公司总部推出的整体营销计划进行市场推广的;
加盟条件:
对于加盟代理商必须满足:
至少拥有一家展厅,拥有一定销售量的库存能力;
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限制,且以现金方式提货;
需有开发分销商的能力;重点大城市必须拥有在周边城市自己的分销网络;
遵守安振公司区域销售管理规范及统一价格制度;
区域经销商合作条件
1、自然人和法人。
2、法人需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公司形象。
3、在当地有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能力。
4、具有先进的品牌意识及丰富的终端市场运作经验。
5、要求具有或建立一支专业的销售及安装售后服务团队。
6、高度认同好安振空气净化器的营销理念,愿与安振空气净化共同成长互惠双赢。